分类学 | Classification

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1] 

培养规格

  • 学制与学位

法学类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各高校可在四年制模式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 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 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2)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3)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 素质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3)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