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学 | Classification

  • 民国时期

1912年,蔡元培担任临时政府教育部的第一任总长,在他的主持下制定并公布了“壬子癸丑(1912-1913)学制”,将蒙养院改称蒙养园,收未满6岁的儿童。1922年,南京临时政府又制定并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即“壬戌学制”,将蒙养园改称幼稚园,规定收受6岁以下的儿童,幼稚园正式列入学制系统。新学制颁布后不久,江西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及江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分别设立幼稚园。1923年,陈鹤琴在南京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幼教实验中心,即私立南京鼓楼幼稚园(现为南京鼓楼幼儿园)。1927年,陶行知在南京创办乡村师范学校晓庄学校,并创办中国第一个乡村幼稚园——燕子矶幼稚园。193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1940年,陈鹤琴在江西泰和创办了江西省立实验幼稚师范,这是中国第一个公立的幼稚师范。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抗日民主根据地和解放区,出现了一批适应当时情况的托幼机构或组织,如边区儿童保育院和托儿所,其宗旨是为革命战争和生产建设服务,为广大工农群众服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