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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宠论

恩宠(或称神恩)在新约中原指上帝的慈爱和恩眷。各派一致认为上帝赐人恩宠是没有条件和不索代价的,不是因世人有何价值或功绩而配得上帝的恩宠。天主教认为是上帝凭耶稣的救世功劳而赐予信徒灵魂的超自然恩赐。人们可通过祈祷和圣事而求得;并认为恩宠有两种即实效的恩宠(天主教译宠佑)和习惯的恩宠(即圣化的恩宠或宠爱)两种,前者启发人的悟性,感动其心愿,帮助人行善拒恶,以得永生;后者是受宠爱者灵魂的生命,使人养成行善的习惯,成为上帝的子女和圣灵的居所,帮助人们为获得永生而积累善功。新教神学家多强调恩宠是圣灵使人在称义之后能继续避罪行义以至成圣,但在此前提下又有不少分歧。加尔文所说“不可抗拒的恩宠”,是用奥古斯丁的说法来论证其预定论,认为对不论被预定得救与否的人,恩宠总是不可抗拒的;它能使人产生信心和善行,但不能保证其最终必能得救;加尔文从上帝“至高的权能和意志”出发,得出上帝任意将恩典赐给他所预定的人,又不将恩典赐给他所预定弃绝的人的结论,此即双预定说。还有此新教神学家将恩宠理解为上帝对世人的态度或上帝慈爱的本性对世人的关系。路德强调信心的作用,主张唯有依靠信心才能得救称义,以反对天主教将恩宠与功德紧密联系的说法;并强调人们得救唯靠上帝的恩典,而不靠自己的善功。他认为善行是恩典的结果而不是得救的条件。近代自由主义神学则强调人的意志自由和道德责任,将恩宠解释为上帝对世人的普遍的爱;基督是这种爱的启示和模范。后起的新正统神学又对这种冲淡传统恩宠论的说法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