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学 | Classification

国内概况

专业社会工作20世纪50年代以前就已传入中国,1952年的院系调整被取消。1987年民政部和北京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这标志着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内地开始恢复。上海浦东新区在2000年前后开始在医院、学校和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这成为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实务的重要标志。2003年3月,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论证暂行办法》,同年11月,开始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这些都标志着社会工作者的资格开始在中国实行。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国家职业标准——社会工作者(试行)》,该标准成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象征,标志着中国社会工作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从教育领域逐步发展到实务领域,并在国家层面和全国范围开始推广。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2006年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7年8月20日,深圳通过社工“1+7”文件,社会工作专业化在深圳获得迅速发展。2007年10月,民政部确定75个地区和90个民政事业单位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2008年6月,进行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3.3万名考生参加了考试,20086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4105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