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学 | Classification

人性论

基督教根据《创世记》认为人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上帝并赋以管理万物之权。这意味着人与上帝还有某些相似之处,包括心灵、良知、自由意志、道德观念等,以别于其他一切被造之物。但从人类的始祖亚当堕落后,这种本来固有的“上帝的形象”是否完全丧失,在神学上长期存在争论。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以及现代的巴特,都认为在堕落造成原罪后,人类即完全失去上帝的形象及“原始的公义”(简称“原义”),因此人性完全败坏,仅有行恶的自由,自己无力从善。托马斯·阿奎那则将人性分为两层:基层为一般的自然能力(包括理性),即上帝的形象;上层为“外加的恩赐”,有些天主教神学家称其为“上帝的样式”,人凭此种外加的恩赐得以认识上帝的奥秘、遵上帝的旨意行事而得永生。他认为在亚当堕落后,世人失去的是后者,但仍保存着上帝的形象和自然能力,因此能在一定程度内寻求和认识上帝,这便是它的自然神学的基础。但认为仅凭这种自然能力不能使人得救,而需要上帝通过教会颁施恩宠。新教自由主义神学学派不接受这种两层人性论,主张人类在始祖堕落以后,人性中的上帝形象受到了严重缺损,但仍未完全丧失。布鲁内尔也接近这种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