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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专业解读

本专业属于国家教育部2012年9月最新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基本专业,专业代码为020303。目前,全国总共有77所本科院校开设此专业。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

教育现状

(一)学科建设。自保险学教育在中国兴起,学界对其认识和定位就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学科属于“大金融”的一部分,隶属金融专业学科。保险与金融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特别是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保险业日益注重资金运用,加之精算技术的广泛应用,强调保险学科的“大金融”属性,有利于强化保险教学中的金融和数理基础,合理配置金融方面的教学资源,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金融保险人才。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保险专业被纷纷撒并为金融专业,所涉及教程多以金融、保险知识为主。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学科不应简单定位为金融学科,它既涉及了经济、金融、数学、统计学知识,也涉及了法律和多种专业技术知识,因此保险学科是一种复合学科,需要宽口径教学。由于认识和定位方面的差异,保险专业被不同的院校分别归于财金学院、经济学院、审计学院、商学院、保险学院等不同的学科体系中。(二)课程设置。目前全国保险专业高校所开设的课程可划分为五类:一类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如数学、外语、计算机及其应用、应用统计、会计等。二是基本理论,如宏观和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哲学、法学等。三是专业基础理论,如保险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风险管理学、国际金融学等。四是保险专业课,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再保险、寿险精算、利息理论、健康保险等。五(三)师资配备。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保险教育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师资力量日益雄厚。据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共有保险院校86所,总师资1194人,其中教授160人,副教授413人,讲师451人,助教170人[1]。这些教师队伍中,有的是从其他专业转行研究保险学科的,有的是保险专业自我培养的,还有的则是出于保险综合教学的需要吸收了相关专业的师资力量。(四)教材编写。“八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编写了一套“高等院校金融类教材”,其中的保险教材既体现了保险基础的普及性,又反映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险种的专业特色,为我国早期保险教育事业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期间,教育部又启动了“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编写工作,一批新的保险主干教材面世并在教学中被选用。新的教材既继承了前人的理论基础,又总结吸纳了我国保险业理论与实践发展成果,也借鉴了国际保险业最新研究内容。还有的学校积极借鉴国外保险理论研究成果,采用欧美优秀的保险原著直接用于教学。保险主干教材出现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丰富了保险教学的内容和视野。(五)人才培养。设置有保险学本科专业或方向的高校逐年增加,就读保险学专业的学生也大幅增加。截至2004年,全国保险院校在校生20849人,其中,博士242人,硕士1483人,学士10566人,大专8062人,中专496人。(六)教育模式。目前,有专家将国内保险学教育分成了以西南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和武汉大学为代表的几种保险教育模式(分别简称为“西财模式”、“南开模式”和“武大模式”。见表二)由于办学历史、资源禀赋等条件各不相同,这几种模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除上述几种模式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保险教育模式,即位于湖南长沙的保险职业学院模式。该学院由成立于1986年的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改制而成,目前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主管,业务上则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集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于一体,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全日制脱产、函授两种形式,本、专科两个层次共10个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有20多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近3000人。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经济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与技能;熟悉我国保险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阅读能力和相当的外语听、说、写、译能力,能利用外语获取专业信息;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培养特色通过理论教学,学生能够系统掌握保险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保险业务技能,获得经济、管理、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理论知识;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保险综合业务能力以及证券、投资基本技能。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外语、高等数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再保险、精算学原理、非寿险精算、寿险精算、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行、财务管理、经济法、民法、保险法、海商法、国际风险管理与保险等。深造机会本专业相关的会计学、国际贸易、统计学、企业管理等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这些专业均设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方向。学院还设有经济系统分析与管理博士学位授权点。就业形势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全国保险学高校排名